北有九年

【12H/叶黄】人狐情未了

情人节企划的贺文,祝叶黄结婚愉快

狐妖叶x书生天


1.


眼前是曲曲折折的山路,山崖上伸出来的几根枝丫会时不时挂着肩膀上的包袱。黄少天深一脚浅一脚踩在刚被新雨润湿的泥土里,朴实的布鞋上瞬间溅上了几滴泥点。


这是他第三次去乡里赶考,结果依旧是落榜。换做平常人家的子弟早就放弃了去扛个锄头种地,黄少天也就好在他没什么负担。他是个孤儿,吃百家饭穿百家衣长大的,二十出头,还未成家,自然无所牵挂。虽然依旧是个秀才,只在村里当个私塾先生,但好歹也是全乡里唯一肚子里吞了点儿墨汁的人,尤其是那些淳朴的农民,对于读过书的人总有些敬重的。


深秋时节,但凡落下来一滴就是阴雨连绵,黄少天倒不是娇气身子,而是怕淋坏了他一包袱的宝贝书。他住的那个村是窝在深山沟里还要再拐上几拐的,黄少天从天一打亮就只顾埋头走,近了黄昏也还有一个时辰的路,足以豆大的雨点把他浑身打湿透了。


大山里最不缺的就是岩洞,黄少天就着最近的一个躲了进去。天一暗下来,雨里又夹杂着风,洞口呼啸而过的风像是什么妖怪猛禽的嚎叫,听了着实让人心发颤。黄少天蜷缩在最里面的角落里,把包袱紧抱在怀里,打算将就一个晚上。刚坐过去,垂下来的手却碰到了个毛绒绒的玩意。


黄少天吓得手一缩,趁着外头没黑尽,黄少天大着胆子挪开一小点缝隙,让光照射进来一点。借着光亮,他发现这是只狐狸,而且个头不大。黄少天松了口气,荒郊野外遇到猛兽的概率实在太大了,所幸只是个狐狸,黄少天这么想着,低下头仔细端量起这只狐狸来。


黄少天发现,这只狐狸正以肉眼可见的频率颤抖着。


“你很冷吗?”黄少天话一出口又觉得自己傻到家了,狐狸身上那身毛不知道比自己的粗布衣裳暖和多少呢,但是他又实在想不到一个合适的理由。


狐狸和人语言不通,黄少天就这么干巴巴地盯了它一会儿,泄了口气,像是做出什么决定似的,把手摊开:“你冷的话我抱着你吧?”


不只是巧合还是怎么,那只狐狸竟抬头看了他一眼,仿佛是在思量,然后踱着步趴进了黄少天的怀中。黄少天揉了揉怀里这个软乎乎的家伙,却又怕它不乐意被揉,收了手,只是规规矩矩抱着,眼睛一阖,打起盹儿来。


一人一狐,彼此的体温真没相差多少,倒颇有些同病相怜的意味。


2.


黄少天自那趟赶考回去后大病了三天,毕竟是在雨夜里过了一宿,也只有个不那么暖和的狐狸相依为命,话说那只狐狸倒是在他一醒来时就已经不见了。


不过黄少天没病出什么好歹来,还得托隔壁张大娘的福。黄少天平日里跟张大娘家最亲近,张大娘也是个早年守了寡的,养育了个如花似玉的闺女,叫兰芝,打小俩人就一个泥巴坑里长大的。


所以要不是张大娘来给黄少天送一碗炖的鸡汤,敲了半天门见没人应,才发现病得面色惨白冷汗直流的黄少天。索性黄少天身子骨好,郎中的药吃上一方,体内寒气已去除一大半。


一天夜里,黄少天睡得迷迷糊糊,就觉得嗓子发干,喉咙里念叨着“水水水”,挣扎着想从床上爬起来,却被一只手按住了,“谢谢张大娘”五个字还没说出口,冰凉的茶碗挨到嘴角边,黄少天的困意就消了一大半。


这双手在微弱的烛火光下显得很修长,全然不是一个操心农事三十余载的农家妇人能生得的一双手。顺着手看上去,是个陌生男子的脸,准确地说,是个年轻而俊秀的脸。


“你不渴了?”那人见黄少天发愣,出口提醒,声音清脆且上扬。


纵然黄少天心中满腹疑惑,奈何口干舌燥也问不出个所以然来,黄少天也不多废话,端起碗就是大口大口的吞咽,直喝到见了青色的碗底才罢休。


黄少天端着空碗,又不知道是否该放回那只依旧伸着的手中,倒是后者更坦荡些,拿过碗就搁在了桌子上。


黄少天舔舔嘴角,才敢好好打量一下眼前这个人。身上是一件青灰色的袍子,如墨长发也就在发尾系了个同为青灰的发带,最引人注目的,是他曲线柔和的头顶上突出来的两只耳朵,此时还因黄少天的注视而抖了个激灵。


黄少天咽了口唾沫,也许太过震惊而不知从何开口,但犹豫沉默显然不是他的一贯作风,于是他问:“你是人吗?”


那人翻了个白眼,大爷似的坐在椅子上:“你才是人……哦,你本来就是人。”


黄少天这是人生中第一次因为“人”这个身份而被嘲笑,但是他不敢大意反驳回去,因为他发现眼前这个似人非人的玩意不光有耳朵,那袍子底下还拖了条长长软软的尾巴。


“看出点我是什么了没?”那“人”用极好看的手指敲了敲桌子。


“……狐狸?”黄少天猜测得忐忑不安。


“差不多,其实是狐妖。”对方纠正道,“你可以叫我叶修。”


黄少天突然想起自己看过的那些民间妖怪鬼神故事,就有狐妖缠上书生吸取对方精血,不同的是,故事里可没说狐妖还有男的。


“其实我身子也不怎么好,你们狐妖挑人就该挑个身体结实的,像我这样的,不够你们吸几天的。”


听见黄少天惶恐不安的话,叶修有些好笑:“谁要吸你了,我找上你纯粹是个意外。”


叶修是只刚渡完劫的狐妖,奈何不逢时,劫是熬过去了,却也被天雷打回原型,身子虚弱,就躲在岩洞里修生养息。恰逢黄少天躲雨,要说修养,哪里都比不过凡人的元神阳气旺盛,叶修再三思索后,就把自己的魂寄在了黄少天的元神中。只不过也就是在白天,夜里黄少天睡着了,元神封闭,没什么疗效,叶修困在里面还闷得慌。


“就借你身子养两天,不会伤害你的。”叶修看黄少天越来越不对劲的脸色,解释道。


“你要养多久?”黄少天好不容易接受了自己被一妖怪寄身的事实。


“短则七八天,长则数月。”叶修说。


“其实这个问题不重要,因为我还要拜托你一件事。”叶修突然挑眉笑起来,眉眼间有那么些狐狸的味道。


叶修渡劫正是狐妖族迁徙的时日,因为这个意外,他无法跟随家族离去,而过了秋就是冬,迁徙路途就严寒艰辛,危机重重。


“所以我得借居到来年开春,族人归来,我便离开。”叶修解释。


叶修“借居”这两个字说得脸不红不臊,末了,他还补充一句:“我们狐妖绝不擅居凡人之舍,都是经过深思熟虑了的。”仿佛是在说他能屈尊住下已是黄少天大幸。


黄少天低头沉思了一会儿,缓缓点了下头,因为他担心惹着这只狐狸不高兴,把他给吃了怎么办。


叶修一听很高兴,打了个呵欠:“那我睡哪儿?”


黄少天一听瞪大眼睛:“你们还要睡觉的?”


“废话,”叶修仿佛在嘲笑他没见识,“神仙都是要睡觉的好吗?”说罢,叶修环顾了一圈,黄少天是个教书先生,没多少积蓄,就这么小间屋子,吃饭睡觉全在一起,当然,也就一张床。


“你往里挪挪。”叶修指使道。


黄少天长这么大头一次被窝里还有一个人,因为从小丧了爹娘,不管是怎样寒冷的冬天,也只能一个人窝在冰得像块铁的被褥里发抖。尽管是个摸不透是善是恶的狐狸,都让黄少天安心了许多。


3.


缘以为叶修是个守本分的狐狸,事实证明黄少天错了。


有一天一大清早,黄少天就被隔壁张大娘骂街的洪亮嗓门给吵醒了,一摸床榻边是空的,突然想到这是白天,叶修应该是钻进去修生养息去了。想到自己的躯壳里还待着另一个灵魂,这种感觉让黄少天很奇妙。


黄少天顶着一头乱蓬蓬的发丝推门出去,就看见张大娘叉着腰现在村里的土路中央。


“哪个杀千刀的偷了我家的鸡?那可是我家辛辛苦苦下蛋的老母鸡啊,养了这么久都没舍得吃——”张大娘声音极其富有穿透力,引得邻里邻居纷纷探头出来询问。


他们这个村民风淳朴,从未出现过这种事情,一时间大家都愤慨起来,吵嚷着定要给偷鸡贼点颜色看看。


黄少天迷糊的脑袋被吵得清明了许多,一下子就发觉出事情的不对劲来。黄少天“砰”地关上院子大门,一路小跑溜回了屋。


“叶修你出来,说,鸡是不是你偷的?”黄少天站在门背后,从在人的视角来看他就是在自言自语。


黄少天发觉,自从元神里住了叶修以后他们依旧能正常的对话,只不过叶修的声音就如同鸣响般在脑子里回荡,最开始黄少天还觉得有些头晕,久而久之就习惯了。


“没有啊,我从来不干这种勾当,”叶修的声音还带了点困意,可能也是刚被吵醒。


“张大娘家丢了只鸡。”黄少天解释道。


“哦那个啊……我给过银子了啊,就压在她家鸡窝底下。”叶修说得坦荡,“我吃素吃不惯。”


黄少天想指责叶修不人道,却又碍于种族之间的差异作罢。按照常理,一只狐狸偷一只鸡,被偷的也就只能自认倒霉了,如果真有谁会把狐狸逮过来说教一顿,旁人反而会觉得这个人大惊小怪了。


“……不管怎么说,你这样就是不对的,你想吃我天天上集市给你买就行了,听到了没?”黄少天说完还用手敲了敲自己的脑袋,仿佛在警告叶修。


叶修被他这动作弄得哭笑不得,他是寄主在元神里又不是在脑子里,就算黄少天掏心挖肺叶修也不会受到一丁点伤。


“——这样,一天一只卤鸡爪,怎么样?”黄少天听叶修半天没回应,问道。


“成交。”叶修答应得爽快,这种不需要自己劳神费时的交易,何乐而不为?


4.


叶修曾见过赌坊里的老爷公子哥为了钱破口大骂甚至打出人命,这让他对凡人心生厌恶,但是他发现黄少天这个凡人与他见过的那些是不太一样的。


黄少天只是个清贫的教书先生,以往每月的银两只够吃饱穿暖,现在又多了叶修这么个吃白饭的,还得省吃俭用养活这个馋嘴的狐狸。


其实狐妖一族在和凡人住得近,渐染上凡人的习惯,族人有模有样地学着做起生意来,到底通灵性,还借此发了家。虽然铜板银两搁他们身上用处不大,但是沉甸甸金灿灿的很是养眼。叶修就是个对钱没什么概念的主儿。


叶修有一次试图往黄少天手中硬塞了个金元宝,被人像个烫手山芋一样扔开,还为此好几天不理他。事后黄少天一本正经地说:“穷人不能穷志气,你这是在侮辱我。”


真是个不知好歹的人类,叶修这么想,却换了法儿,偷偷往黄少天的扑满里塞铜板银子,那是黄少天的小金库。黄少天生性简朴,从扑满里摸出的一块银子都要掰成两半花,还要匀出来一半给叶修买卤鸡爪。叶修办事谨慎小心,还真没让黄少天发现过。


叶修还觉得黄少天是个趣人。


有一次张大娘来找黄少天,拉扯着他的手吞吞吐吐半天,言辞中有嫁女的意思,吓得黄少天直摆手。


“咋了,你嫌弃我们家兰芝不识字,配不上你啊?”张大娘一瞪眼道。


“不是不是……我还不急的。”黄少天磕磕巴巴不知道怎么解释。


“你虚岁都二十二了怎么不急的,咱们村像你这么大的,娃都满地跑了!”张大娘说得唾沫四溅,黄少天听得苦不堪言。


“噗嗤”,黄少天听见脑中叶修笑了一声,有些恼火地出口道:“你笑什么?”


“啊?”对面的张大娘一个愣住。


黄少天反应过来后羞得耳根都红了:“我没有在说您——我是觉得啊,我和兰芝从小穿一条裤子长大的,她把我当亲哥哥,我把她当亲妹妹的,况且……况且我不太喜欢姑娘家的。”最后一句话黄少天说得尤为轻,张大娘一五十来岁的人,也不知听没听懂,反正就是听明白了拒绝的意味,有些失望地回去了。


晚上,叶修靠在椅子上,身后的尾巴愉悦地摆动着。


“你今天怎么不答应人家?”叶修抖了抖耳朵。


正蜷缩在床角小心翼翼脱衣裳的黄少天没好气地翻了个白眼:“你不是听到了吗,还问我。”


叶修不知道为什么,听得有些欢喜,也蹭过去开始解外衫,动作坦荡自然地都不好意思让黄少天再说些什么。


“靠近点儿呗,天冷好取暖。”叶修故意把毛绒绒的尾巴搭在黄少天的腰上。


黄少天觉得痒,握住尾巴尖想给人挪开,却发现叶修眼睛一阖,不知是不是睡着了。柔顺的毛覆在腰间,倒也真增添了几分暖意。


5.


黄少天从未察觉到叶修会什么时候离开,直到一天早上醒来后,他发现床榻边依旧躺着个人。


“你怎么还在?”往日里叶修的活动时间只在晚上,基本上等黄少天醒后叶修就钻到他元神里去了。


叶修打着呵欠翻了个身,因为黄少天把他尾巴压住了。


“我伤势差不多好了,不用再借助你的元神了。”叶修眯着眼,一副没睡醒的样子看着黄少天。


黄少天这才后知后觉意识到,如今已经腊月中旬,几天前还下过一场初雪,就连裹着一层绒毛的狐狸都抱怨起冷来。


叶修来时是深秋,一晃一个多月过去,再一晃便是过年,年后开春,叶修就该走了。


往年过年黄少天都是和张大娘她们吃团圆饭的,虽然只有三个人,却也不显得寒酸。今年可不一样了,多了个叶修,显然叶修这样的又长耳朵又拖尾巴的狐狸是带不出去的,可是他又做不到把叶修孤单一狐扔在他这炉火都烧不旺的屋子里。


黄少天今年是头一次认真起来置办年货,他把扑满整个敲碎,竟诧异自己不知不觉中存了不少钱。他首先就是买了一只肥美的鸡,毕竟最重要的是满足这只馋嘴的狐狸。他又称了些糕点水果,最后给叶修置办了件厚棉衣,叶修这么久一直是那身青灰色袍子,面料看起来挺贵,就是不御寒。


叶修午睡过后出来,正逢黄少天在贴春联,是他自己手写的,笔势苍劲有力,怎么也想不到执笔者是个弱冠不久的年轻男子。


“啧,这么一看有人情味多了。”叶修抱着胳膊欣赏了一会儿,点头称赞。



年三十就在黄少天忙忙碌碌的身影和叶修惬意懒散的日子中飞速来临。


黄少天亲手下厨做了一大桌子年夜饭,那碗香喷喷的鸡肉就放在最靠近叶修的位置上。他缘以为叶修会狼吞虎咽干掉一整碗,谁知叶修只是吃了几块,反而往黄少天的碗中夹了几筷子。


“不和你口味?”黄少天看着叶修问道。


“没有,”叶修摇摇头,“其实我觉得素食也是可以的。”这话要是让族人听见可以嘲笑叶修个三天三夜,但叶修说的是实话。


和一个人待久了,不管是否出于本心,都会在举手投足或是生活习惯方面沾染上那个人的气息。比如叶修性情变得温顺了不少,再比如黄少天也不再生活得那么随性,至少知道屋子里还有个值得自己去牵挂的。就像是滚烫的沸水撞击着刺骨的寒水,最终只会得到温润到恰能溶进你内心的暖流。


吃过饭后,黄少天拿出几个烟花棒,蹲在灶后的火炉边,点燃,烟花棒就噼里啪啦燃烧开来。


“叶修,”黄少天站在庭院中央,扭头冲屋里喊道,“你快出来。”


叶修听从地走了过来,黄少天兴奋地把一根烟花棒塞进叶修手里,然后把自己的那根高举起来。


“你看,是不是特别漂亮?”


银白色夹杂金色的火花以夜幕为背景,迸落的火点像是星辰坠落于长河,把夜空溅起一点波澜。


叶修也把他的举起来,和黄少天的并排在一起,看起来就像徐徐绽放的两朵花蕊。


在等待烟花燃尽的过程,黄少天还有些呼吸不畅的紧张。


在火花不再迸射转而凋零的那一刻,黄少天感觉唇上覆有温热和湿度,他没有看见燃尽的烟火是怎样孤寂落下的,他只来得及看见叶修眼中的柔情如同陨石划破空气摩擦出的星火,直击入他心中的波澜。


6.


黄少天无数次设想过叶修离开的场景,每一种都是轰轰烈烈,可偏偏不该是这样的平淡。


叶修是在一个清晨消失得无影无踪的,若不是他留在桌子上的一根狐狸尾巴毛,黄少天都怀疑这是自己做的一场黄粱梦。


叶修到底不是人类,他是不擅于把离别挂在嘴边的。


叶修不在的日子也并无不同,只不过黄少天再去集市时,卖卤鸡爪的老板吆喝着说今天的鸡爪刚出锅,而黄少天摆摆手罢了。也只不过是黄少天习惯于把床榻左手边的位置空出来,自己一个人紧缩在右边罢了。


黄少天开始留意村里是否有丢了鸡的,转转悠悠打听一圈,最后又无望而归。


近日里的一场倒春寒,黄少天不幸中了招,一个人瑟瑟发抖钻进被褥里,直骂自己越活越回去了,二十多年不都是这么过来的吗?



这天黄少天醒得格外早,因为不知道外边在吵嚷着什么,推开门就听见一声震耳发聩的叫骂。那是另一边的李婶,人送别名铜锣,据说一声吼能震彻半个村,余音绕梁,三月不绝。


“哪个天杀的偷我家鸡——”黄少天听得身子条件反射抖了抖,突然一个激灵。


院子外有人在扣门,黄少天三步并作两步跑过去,拔了插销,就被人亟不可待地从外面推开了。


换了身衣服而已,尾巴还是那条尾巴,耳朵还是那对耳朵,狐狸依旧是那只狐狸。


“你怎么又回来了?”黄少天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只能傻愣愣盯着叶修。


叶修抱着胳膊吐出嘴里的鸡骨头,道:“我们狐妖族最讲究情义,我爹娘听说你对我有恩就把我赶回来了,让我报答你。”


“怎么报答?”


叶修眨眨眼,笑得狡黠真如同一只狐狸。


“陪你过一辈子呗。”


黄少天被叶修直白的话打得头晕脑胀,面色憋得通红,有些手足无措。


叶修眯着眼一瞥,就瞥见了黄少天左手手腕上系了根浅黄色的毛,不出意外是叶修留下来的那根,叶修在黄少天诧异的目光中握住他的手腕。


“你可系牢点儿吧,”叶修戏谑地笑着,果真把那根狐狸尾巴毛往紧里绑了绑。


“我们狐妖族还有个传统,尾巴上的毛是珍贵而隐秘的东西,所以……拴上了这个,你就算是我的人了。”


民间有鬼神志异之文料流传,撰者不详,书中乃曰一书生与狐妖相识相知,心照情交 。后世传之为佳话。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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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终将浑然难分,像水溶于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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